一、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可以撤销吗
以离婚为条件的赠与可以撤销,但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财产赠与另一方的,赠与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赠与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座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三、签订赠与合同后可以不履行吗
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