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小明、小刚、小红、小兰与被告小王代位继承纠纷一案。
小明、小刚、小红、小兰系小王的姐姐小月的四个子女。小月2010年1月因心脏病去世,父亲老王生前在某粮库工作,于2015年12月26日去世,享年87岁。去世后的2016年2月22日当地社保局经老王健在六名子女到场签字后将老王丧葬费15656元、抚恤金629400元,金额总计645056元,打入小王个人银行卡中,小王领取后分别给五个姐姐每人5万元,剩余款全部归小王一人所有。
(资料图)
江苏兆锦律师事务所的张强律师做出了相应解答:
【案例分析】
死亡抚恤金和遗产的区别,死后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
遗产是死者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指公民因工伤、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伤残或死亡的,国家或有关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者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
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财产,故不属遗产范围,小明、小刚、小红、小兰不能把该笔抚恤金作为外公老王的遗产要求继承。抚恤金待遇是对生者的抚慰,代位继承要求分割抚恤金待遇没有法律依据。
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法定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同一顺序分配份额一般应为均等。
【法律依据】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存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写在后面】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其次 关于死亡抚恤金享有的主体问题,如果依据发放抚恤金的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给付对象,或者是发放单位对给付有明确的规定,就应该按照规定处理,如果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则应该属于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共有财产。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因此,一般而言,抚恤金、补助费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抚恤金是发给伤残者本人,则属于伤残者本人所有的财产,当伤残者因病死亡,则此项抚恤金、的剩余部分,属于遗产范围。
那么,抚恤金不同于遗产继承应该如何分配呢?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张强律师补充:
提问:
夫妻一方,如果一方先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谁?该如何分配?
解答:
没有遗嘱的话,您说的情况叫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很简单,就是父母、子女、配偶,至于说兄弟姐们啦、爷爷奶奶孙子啦,都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人问,什么是第一顺序,什么是第二顺序,第一顺序就是说,如果一个被继承人去世,先紧着第一顺序的人来分财产,第一顺序的人一个都没有的,才轮到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来分财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不分先后,平均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
举个例子,男女双方婚后,在农村盖了一套房子,有一个孩子,男方如果因车祸突然去世,这套房子要先区分开哪些是女方的财产哪些是男方的遗产。先把这套房子一人一半,女方占一半,另外二分之一才是男方的遗产。男方有一个母亲在世,所以男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他的妈妈,他的孩子,和他的妻子,所以说这二分之一房产,要另外分成三份继承,他的妈妈能得到房产的六分之一,他的孩子能得到房产的六分之一,他的妻子也能从中得到房产的六分之一,加上他妻子自己的二分之一,他妻子共有房产份额的三分之二。
提问:
父亲二婚,头婚有个女儿,再婚后女儿由奶奶抚养长大,和第二个妻子生了个儿子,买了房子。如果儿子想完全获得这个房子,什么样的继承方式最省钱,公证的话靠谱吗?
解答:
儿子想得到房子,最省钱的办法是,让父亲订立一个遗嘱,说明该房产在过世后留给儿子。公证不仅是靠谱,而且是太靠谱了,公证的遗嘱效力是高于未经公证的遗嘱的。所以,一般我们都建议,遗嘱最好是公证一下保险。
提问:
我父母共有一套房产,2010年父亲病逝,现在我母亲想要卖房,但是我的爷爷奶奶还在,但是我父亲去世一直瞒着他们,现在我母亲应该怎么办。如何才能卖房?
解答:
在你爷爷奶奶没有同意将他们可以继承的份额放弃的情况下,你的母亲是没有办法卖房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妈妈想卖房,必须要惊动你的爷爷奶奶,让他们到公证处签字说放弃自己的继承份额,你也要签字放弃,然后由你妈妈一个人继承,办好了房产证后,你妈妈才有权利买卖。
提问:
请问,我父亲去世后,我叔叔和姑姑有权利继承他的房子吗?
解答:
你姑姑和你叔叔都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你如果还在世,他们都没有权利继承你爸爸的遗产。
提问:
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后买了一个房子,而且又生了一个妹妹,如果父亲去世,继母和妹妹能分多少比例的房产?
解答:
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有你、你的同父异母的妹妹,你继母三个。婚后买的房子,是你继母和父亲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你继母的。另外一半除以三(也许是除以四、除五,主要是看你的爷爷奶奶还健在不),假设爷爷奶奶不在了,就用另外一半房产除以三,就是你、你妹妹的份额。你继母本人有三分之二的房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