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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矛盾,促进诉源治理,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价值追求,近日,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立案监督信访案件中能动履职,以“领导包案+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的模式推动信访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包案上门 释法说理
该案控告人为一对居住在乡镇的老年夫妇。2021年的一天,其居住的房子着火后当事人怀疑是人为纵火,建水县公安局经审查不予立案,当事人不服,向建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在办案过程中,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了解当事人诉求,确定包案领导后全面调查核实、认真研判、提炼争议焦点、制定化解方案。经审查,建水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联合政法委,邀请人民监督员一起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举行上门听证,向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
收集线索 司法救助
调查过程中,案件承办人还发现,当事人年事已高,均已80多岁,无劳动能力,体弱多病需长期服药,身边无可依靠的子女,家庭经济收入主要靠政府每月发放的高龄补贴,现还居住在被大火烧过的土坯房里,生活十分困难。经询问当事人意见,当事人向建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审查和实地走访后,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进行救助,同时把该线索提供给县民政局。
法情融合 共创美好
8月15日,建水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救助申请人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3万元。人民监督员对发放仪式进行了全程监督。救助申请人表达了感激之情,称赞检察机关真正做到了人民排忧解难,并承诺息诉罢访,现场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近年来,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老百姓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切实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下一步,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控告申诉“小窗口”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大作为”,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努力答好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