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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同合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做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股东大会只有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达到股东总人数的一定比例时才能召开。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可以在不进行清算的前提下改变公司的存在、财产结构和股权结构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合并的好处有:
1.不需要现金交易,或者只涉及少量现金交易,主要是通过股票交换来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并将由此产生的现金流投入到合并后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运营;
2.目标公司的股东可以自动成为可持续公司或新公司的股东,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合并后企业的整合和运营;
3.参与合并的企业股东还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