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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点!探秘“全国千强镇”福清市三山镇基层矛盾调解“新解法”

2023-06-28 15:59:46 来源:互联网

全镇“一盘棋” 调解“一张网”

——探秘“全国千强镇”福清市三山镇基层矛盾调解“新解法”

□本网记者 陈钦祥 福州长安网记者 洪华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里是福清市人口和面积第二大镇;连续两年入选央企十大“国之重器”的华龙一号坐落于此,是我国核电走向世界的“国家名片”;这里有全国规模最大的花蛤人工育苗基地,全省唯一医疗型海水温泉这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正吸引着游客纷至沓来。这里是福清市三山镇。

高质量的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平安建设。而推进平安建设,化解矛盾纠纷是重要一环。近年来,三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山镇调委会”)用活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健全调解网络,构建调解新格局,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多元化、联动化、专业化水平,以“小调解”撬动“大治理”,为基层法治化治理注入“稳定剂”。2022年,三山镇调委会被福建省司法厅授予“2019-2021年全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称号。

“网格+调解”

让矛盾纠纷一“网”调处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三山镇辖区出现了有居有村、亦工亦农的发展格局,形成了租赁户多、流动人口多、矛盾纠纷多的社会结构,社会治理难度大,管理任务繁重。

为此,三山镇调委会探索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联动工作格局。

“守护者”网格计划是三山镇调委会探索矛盾纠纷一“网”调处的亮点之一。三山全镇共分四级网格体系,在这里,由上百名网格长、网格员组成“守护者联盟”,活跃在乡村一线,当好平安乡村“守护者”。

三山镇调委会以“守护者”网格计划作为载体,打造“网格微信群”微治理模式,准确掌握各村家庭纠纷、邻里矛盾情况,真正实现让矛盾纠纷在“格”内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目前,全镇36个村(居)均成立了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并聘请退休干部、人大代表、乡贤等率先在辖区内设立“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室、乡贤调解室。

“三山镇是著名侨乡,在日常的调解工作中,除网格员外,我们还注重邀请当地有威望的侨民、乡贤等共同参与矛盾调解。乡贤具有人熟、地熟、村情熟的优势,群众的小矛盾、小纠纷经过乡贤出面调解,都化解在基层。”三山司法所所长吴开金说。

此外,三山镇调委会还配有专职调解员6名,全镇、村(居)共选聘或任命专兼职人民调解员42人,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对应,内外衔接”的调解组织体系,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

“我们织密调解组织网络,壮大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群众‘报’、网格员‘调’、村(居)‘统’、职能部门‘办’,实现小矛盾一‘格’处理、大纠纷全‘网’联动,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三山镇相关负责人说。

多元联动调解

在联动联调上“做加法”

“死者家庭极为困难,感谢你们的悉心调解!”今年6月,在镇政府、司法所、海防派出所多部门努力下,三山镇调委会成功调处一起长达一年多的溺水死亡赔偿纠纷。

如何在联动联调上“做加法”?在日常工作中,三山镇调委会注重整合辖区现有调解资源,搭建辖区内法庭、派出所、镇村多元调解工作平台,依托综治中心设立了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各项配套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三山镇调委会还积极探索“驻所”(三山派出所及海瑶海防派出所)调解员机制落地,着力破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因警力不足而无法及时调处的根源性难题。

“驻派出所调解室每年调解大量的矛盾纠纷,大大减轻了派出所的工作量,驻所调解员充分发挥调解一线‘排头兵’作用,用一次次握手言和、事了人和不断织密基层治理‘平安网’。”三山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三山镇调委会着力完善“诉调”“公调”“访调”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业性调解组织,有效发挥调解组织基础性作用,把调解工作延伸到各个角落。

立足于三山镇的发展实际,三山镇调委会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在保障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的稳定发展同时,也注重对海域纠纷等地方特色的养殖企业、小微企业保驾护航,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三山镇经济发展保驾护航。2019年以来,共累计调解工伤案件及劳资纠纷99起,调解率达100%,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普法+调解”

打好纠纷化解“组合拳”

2021年2月,三山镇村民张某在长乐区工地工作过程中不慎从车顶掉落,头部受伤。经治疗出院后,张某和工地负责人因赔偿金额问题产生纠纷,并向三山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鉴于双方金额差距过大,调解员采用“普法+调解”模式,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将矛盾调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明理的过程,既做到“案结事了”,又做到“人服气顺”。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我们以调解案件本身为基础,不仅就事论事地调处纠纷,还向双方当事人有针对性地讲解案件涉及的法规,把法律宣传教育贯穿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全过程,让调解双方‘心服口服’,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调解员魏昌群直言。

调处已发生的矛盾纠纷,只是调解工作治“标”,更重要的则是治“本”。近年来,三山镇调委会实行“普法+调解”模式,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性,全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

三山镇调委会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向纠纷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达到“精准式”普法的目标,形成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

“对调解不成的纠纷,主动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魏昌群说。

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三山镇调委会将深耕“枫桥经验”,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出一条特色鲜明的调解新路,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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