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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张英灿 林廷楷) “林法官,法院冻结了我们公司账户,供电收款没办法办手续,100多名员工的社保都没办法交!请求您和申请人协调下能不能先解开账户,我们会尽快还款。”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接到被执行人大田某发电有限公司负责人杜某来电后,立即启动速执程序,成功调解了该涉企案件。
原来,大田某水库中心与大田某发电有限公司供水合同纠纷一案,经大田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大田某发电公司应在判决生效30日内向原告支付水款 191 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陆续支付了欠款56万余元,未能及时履行剩余欠款,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原告申请,法院对发电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
在接到杜某的电话后,执行员立即对其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在调查确认了该发电公司确实因账户冻结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该公司一直有想办法履行债务,只是因资金问题无法及时履行的情况后,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让企业能够继续正常生产经营,成为“破解”此案首选之策。
随后,执行员立即组织双方企事业负责人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开诚布公讨论案件解决方法,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保证于6月底前先支付申请人 60万元,剩余款项于8月底还清,申请人同意法院立即解冻发电公司银行账户。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保证,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也得以继续,在法院的居中协调下,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握手和解后纷纷在和解协议上签字用印。当天,法院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解除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