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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红线不容破坏 一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被罚

2023-06-07 01:04:59 来源:正义网


(资料图)

正义网丽水6月6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梁闽月)6月5日,由浙江省庆元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公司、郑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判处被告单位某公司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令某公司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鉴定费用共计人民币151万余元。

据悉,2007年至2022年期间,某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由郑某某向浙江省庆元县某村村民陆续租赁位于庆元县竹口镇新窑村“蜈蚣岭”与福建省松溪县六墩村交界处大量农用地,用于堆放砂石料及大型机器设备,造成农用地土壤受到严重破坏,林地的植被与林业种植条件遭到严重毁坏。

2022年,庆元县政府及相关行政单位要求郑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进行限期整改,郑某某随后在未经福建省松溪县有关单位批准的情况下,将原本堆放在庆元县境内的砂石料、机器等全部搬至对面松溪县境内,并继续非法占用着松溪县境内的大量基本农田。同年8月,庆元县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经鉴定,某公司共非法占用农用地总面积达64.55亩,其中耕地51.581亩,林地12.969亩。

被告单位某公司、被告人郑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愿意承担相应的环境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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