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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本溪5月26日电(记者张宇虹 窦晓峰 通讯员刘学伟)起初,小花(化名)以为儿童游乐园里那个陪她一起玩的爷爷很好,直到这个爷爷的行为越来越奇怪……近日,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对一起猥亵儿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一审判决被告人赫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2022年11月的一天,小花(化名)妈妈带着9岁的小花来到工作单位(某商场)内的儿童游乐园玩耍,在陪伴小花玩耍了一会儿后,小花妈妈叮嘱小花不要离开儿童游乐园、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之后就去上班了。小花妈妈告诉记者:“我原本以为,儿童游乐园里面有那么多小朋友,还有很多家长看护着,很安全。”然而,危险就在身边。
当天,被告人赫某带着他的孙女也在儿童游乐园玩耍,看到小花独自一人后,遂产生了邪念,对小花实施了猥亵行为。之后小花找到妈妈说:“有个爷爷咬我的嘴,还摸我屁股。”小花妈妈立即报警。
赫某归案后,一直存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不承认就可以蒙混过关,多方狡辩,拒不承认实施犯罪。“由于案件发生地点在儿童游乐园电子屏背后的甬道内,该区域是监控盲区,案发时,旁边没有其他证人,加之小花年龄较小,表达能力和辨别是非能力较成年人存在一定不足,给查明案件事实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承办检察官石爽告诉记者。为查明案件事实,该院办案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建议公安机关在进一步补充相关证人证言等直接证据的基础上,重点调取案发前后的监控录像、被告人异常行为表现等间接证据,经过证据的不断补充完善,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查明了案件事实。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赫某起初仍以“只是帮孩子挠痒痒”等理由狡辩,“我们结合已掌握的证据连续发问,敏锐捕捉其言语间的漏洞,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赫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提出补偿被害人3万元,尽量弥补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石爽检察官继续介绍道,最终,检察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引发的社会影响,综合考虑被告人认罪认罚情节,向法院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小花的司法保护工作也在同步推进。案件发生后,小花出现了做噩梦、惊醒,害怕与父亲独处等心理创伤表现。为帮助小花尽快走出阴霾,检察官邀请了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花进行心理评估,开展心理疏导并为小花量身制定了个性化心理援助方案。
与此同时,针对小花父母在本案中的监管失职、保护不力的问题,该院依法向他们发出了督促监护令,责令他们切实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义务,并就如何对儿童开展家庭性教育,进一步提高孩子性侵害防范意识进行了普法宣讲。小花的父母深刻认识到由于自己的监管失职给孩子造成了伤害,表示会严格遵守监护令要求,加强对孩子的监护。
针对儿童游乐园存在监控盲区这一安全隐患问题,检察官从维护儿童权益、规范经营管理、避免隐患纠纷、降低风险成本等方面对经营者提出口头检察意见。经营者已着手增设监控设备,堵住安全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