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有停车场很吵可以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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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可和房东协商解决。
2、如果与房东解决不成功,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关于房屋适租条件的约定条款,如有噪音的确影响正常居住的合同约定条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3、如果合同没有相关约定那就只能再次尽量和房东协商,协商不成又一定要提前退租就得按合同缴纳违约金。
4、还可申请法院调解,维护自身合法合理权益。
法律规定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在租房的时候租客必须要对周围的环境进行一定的了解,不能够只看到它的价格或是房屋面积等,不然入住后发现问题要解约需要你自己承担损失。租房有停车场很吵要解除合同房东不同意,来律霸网有专业律师给你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