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写典当股权转让协议
典当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有限公司的%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违约责任: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争议解决约定: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日期:
二、债权转让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三、典当合法经营范围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批准,典当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第二十六条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二)动产抵押业务
(三)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四)发放信用贷款
(五)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七条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
(一)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二)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四)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五)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六)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七)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怎么写典当股权转让协议”问题进行的解答,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时,受让人首先要调查债权人符不符合债权转让的条件,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的问题。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霸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