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总部有权解除对加盟商的合同吗?
公司总部在存在法定情形下有权解除对加盟商的合同。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分别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定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如下:
1.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3.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解除后还可以主张撤销吗
解除的合同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因为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效力发生终止。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了,但合同解除无法溯及已经履行的部分,换而言之即使合同解除,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无法改变。若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节,即便合同已经被解除了,也可以在行使撤销权,被撤销的合同具有溯及力,即自始不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