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在其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应当去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办理。那么,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工伤鉴定去何地办理的相关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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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鉴定去何地办理
工伤鉴定应当到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理,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等等。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一)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工伤鉴定需要60天内完成,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十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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