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百科 >

今日热搜:公司设立瑕疵是否会影响公司后续经营?

2023-04-04 15:11:44 来源:法问

公司在设立的结果有成功设立公司,公司设立失败,公司设立存在瑕疵三种情况,这意味着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存在着公司设立失败或者瑕疵设立的风险。导致公司瑕疵设立的情形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那么公司设立瑕疵的情况究竟是怎样的呢?


【资料图】

网友咨询:

公司设立瑕疵是否会影响公司后续经营?

北京才良(杭州)律师事务所汪荣盛律师解答:

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在瑕疵出资的状态下,出资人能否享有权利,享有的权利是否为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权利,其是否具有可让予性,我国公司法未予以明确规定,给司法实务造成很大的混乱

瑕疵出资人可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但因其出资并未全部到位,股东权是有瑕疵的,应受到限制。因股权从其内容考察,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其中自益权是由资本投入产生的收取红利等权利,属财产权。因出资的未到位,瑕疵出资股东不可能依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比例收取红利。否则,构成不当得利,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权利的共益权,因股东会表决方式的资本多数决原则,瑕疵出资也必将导致表决权的限制。因此,基于股权平等原则和瑕疵出资股东出资违约的事实,瑕疵出资股东的权利应受到限制,不是完整的股东权。

汪荣盛律师补充:

1、股东瑕疵

这主要表现为股东人数瑕疵以及股东资格瑕疵。就股东人数瑕疵而言,既有低于股东最低人数的瑕疵,亦有高于股东最高人数的瑕疵。就股东资格瑕疵而言,又可细分为股东行为能力瑕疵,股东形态瑕疵以及股东国籍瑕疵等。所谓股东行为能力瑕疵,是指股东缺乏行为能力的情形,此类情形若要构成公司的瑕疵,常常应是指全体股东或者是全体发起人皆无行为能力。

2、资本瑕疵

这一方面的瑕疵表现受资本模式的影响较大。在实收资本模式或者折衷资本模式下,由于普遍要求公司设立时的最低资本额以及全部或部分比例的实缴资本到位,有时还要求相应的部门以及人员对出资的真实进行验资,从而使得此类资本模式下因资本瑕疵所引发的瑕疵公司情形较为普遍。

3、章程瑕疵

这是指公司章程缺乏必载事项或所载事项与法律存有冲突之情形。具体又可分为公司目的瑕疵、公司名称瑕疵以及其它必载事项瑕疵。

汪荣盛律师总结:

我国现阶段改革进入深水区阶段,经济发展呈现出现新常态,与市场经济展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在不断建立和完善当中,但还没有建立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公司瑕疵设立撤销制度,值得更深的理论探讨和实践。

标签: 公司设立 瑕疵出资 行为能力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