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百科 >

全球快看点丨恋爱期间互赠财物,分手后需要返还吗?

2023-03-31 18:14:03 来源:法问

恋爱期间,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给付的性质有时候是馈赠,有时候是借贷。由于恋爱期间对恋人的过分信任,借贷不打欠条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给付的性质不好意思讲明白、写清楚,一旦分手就可能酿成纠纷。


(资料图片)

网友咨询:

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苏玉淋律师解答:

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给付的性质有时候是馈赠,有时候是借贷。对于上述财物发生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较多。一般情况下从法律的角度定性为赠与比较合理。

男女相互向对方给付财物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由于恋爱期间对恋人的信任,借贷不打欠条的现象时有发生,或者给付的性质不好意思写明白、写清楚,一旦分手就可能酿成纠纷。

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还是应该由双方协商处理恋爱期间财产,大金额的该返还。小金额的,已经使用消费了的不用退。

苏玉淋律师解析:

一、恋爱期间借款

恋爱期间相互借款,在恋人之间虽然常见,但绝大部分出借人都不好意思开口要恋人打借条,觉得这样做是对双方感情的不忠贞,或担心对方怀疑自己看钱太重。这些思想最终酿万恋爱不成的财产纠纷。

由于上述情况的发生,致使出借人的权益很难受到保护。如果有借条,是小额的则追回的可能性较大,但是若金额巨大,如只有一张借条,那么案件本身会因对方的一些抗辩而变的错综复杂。如果没有借条,只有付款凭证,如银行存款凭证,那打借款纠纷的案子会因没有借条而变得复杂,常见出现不当得利纠纷或者其他案由。

因此,对于恋人的借款,尽可能做到亲兄弟明算账,让对方出具借条是最起码的要求,而对于金额较大的,除出具借条外,还应通过银行汇款比较保险。

苏玉淋律师补充:

二、恋爱期间馈赠财物的纠纷

恋爱过程中的日常开销现在也越来越大。随着恋爱期的延长,恋爱的成本也必将越来越大。如果最终没有结合,恋爱期的花销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有时双方会因上述财物而产生纠纷。

婚前给付不一定是婚前赠与。婚前给付一般可以分为三种况:一是基于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钱款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通常称为彩礼;二是一方赠与对方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如住房、汽车、金银首饰等,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后接爱双方以嫁妆的形式融入家庭财产中,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称为婚前赠与财产;三是相互赠送小额钱款、礼品及衣物等,属于双方之间的礼尚往来。

对于上述财物发生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较多。一般情况下从法律的角度定性为赠与比较合理。

标签: 有时候是 时有发生 不好意思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