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是一种情节恶劣,破坏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详细作出了对寻衅滋事罪的相关处罚。那么,寻衅滋事没动手有罪吗,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网友咨询: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有罪吗?
江苏天立言信律师事务所耿婷婷律师解答: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寻衅滋事即使没有动手,只要是在场参与的,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动不动手不是关键,如果明知一起去打架,或者参与组织策划,虽未动手但在场参与的,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耿婷婷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是在公共场合实施,造成社会秩序混乱不堪,严重影响公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任意损害公共财物,社会影响极坏。参与者即使没有动手,如果情节严重会被处以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