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公司被诉讼期间申请破产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在资不抵债的企业,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那么,公司被诉讼期间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法妞网友咨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司被诉讼期间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刘瑞凤律师解答:
可以。根据《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公司在有被诉讼时,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原诉讼案件暂中止审理。
此外,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诉讼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刘瑞凤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被起诉的影响:
1、劳动仲裁输了的话,公司要给钱。
2、有可能记入公司诚信档案,公示社会。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个人名下公司的财产,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刘瑞凤律师结语:公司被诉期间是可以申请破产的。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时,则原民事诉讼案件暂中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