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抖音、快手及各大直播平台的兴起,网红带货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营销方式,但由于监管政策的不完善及生产厂家的良莠不齐,网红带货的同时也带出了一连串的法律问题。那么,网络购物遭遇价格欺诈,消费者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网络购物遭遇价格欺诈,消费者怎么维权?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吕永平律师解答:
【资料图】
直播间卖货的网红们经常强调商品原价与折扣价之间的区别,“挥泪大甩卖”、“跳楼价”等词汇更是网红经常挂在嘴边的。而网红们口中的“原价”一般是指产品上市时的原厂零售价,而依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意见的通知》等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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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永平律师解析:
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换。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请注意商品价签价目是否齐全、标价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字迹是否清晰、货签是否对应和标示是否醒目,对有疑问的商品标价可与经营者及时沟通。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尤其是在酒店消费,注意核对购物小票或结账单上的付款金额与商品标价是否一致,避免结算价格高于标价造成的损失,对结算价高于标价签上的所标示价钱,就属于价格欺诈。
购物单据是解决价格争议的重要证据,请注意留存购物小票、结账单和发票等购物单据。网络购物或定制外卖最终价格应以实际下单结算价格为准,如出现价格争议,请保留完整交易截图和银行发送的相关交易信息,包括相关时点页面完整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