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都同意离婚,并且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有哪些步骤,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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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有哪些步骤,怎么办理?
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王莉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一、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三、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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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王莉律师解析: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