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权利的自然人,其以公司名义做出的行为是需要公司承担法定责任的。公司注册下来后,在经营的过程中,很有可能会遇到需要变更公司法人的情况。那么营业执照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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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法人变更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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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潘宁炜律师解答: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6、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潘宁炜律师普法: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法》第一章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等有明确规定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变化的要求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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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潘宁炜律师补充: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若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
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